廿一
人際關係總是這個樣子,需要靠著一些共同擁有的因素來維繫。
像是中學認識的朋友,畢業之後還能保持聯絡的,大多有著共同興趣。
也許是一樣運動,也許是一款遊戲,也許是一種癖好。
沒了這些那些,想要找個藉口來見面也顯得麻煩,久而久之你不找我我不找你,再沒有誰找對方,一個人原來可以憑空消失。
我和fiona大概也像這樣。
以往我們的關係建基於交易之上,她給我付費,我給她陪伴。
可是漸漸地,這份陪伴變成了雙向,這份交易再不是一買一賣。
在你情我願的基礎上,建立了感情依附。
我和fiona從一開始已經很有默契,來到這個階段,雖然沒有把話說明瞭,但我們都知道,不能再讓這種感情病毒蔓延。
那個擁抱之中,我們彷彿讀懂了對方的心意。
她不想愛我,我不願愛她。
擁抱,別離。
寂靜,有聲。
她不再找我,我也沒理由找她,把一切理解成合約終止,回到本來的生活。
本來,就沒有她。
如果說,沒有想念,沒有心掛掛,沒有戚戚然,都是假的。
不過,亦多了一份釋然。
曾經歷過天崩地裂,現在不過是地動山搖。
打開子浩的facebook,按入穎妍的profile,無目的亦無意義地隨便按按,仍然是什麼都沒有更新。
登出,轉一下筱清的帳號,嘗試從ella的facebook中尋找穎妍的身影。
果不其然,只有在ella的照片中,才能發現穎妍。
最新的是一張燒烤場的合照,數一數大概有接近二十人。
玩得真樂。
從每張面孔的視覺年齡來判斷,幾乎可以排除是什麼社區活動,而且上載照片的時間是星期六晚上十一時,很可能是當日活動完結回到家後上載的。
換言之,出席活動的都是穎妍的朋友,或者同事。
我不知道,原來社工之間的圈子,能像中學生大學生一樣組成接近二十人的燒烤團。
照片中有男有女,大概七三之比,女多男少。
穎妍左邊右邊和身後的都是女生,代表照片當中仍沒有和她關係比較好的男生。
呼…
即使自己和她已經不可能,也不想她結交新對象。
甚至連她認識到新朋友我也有點嫉妒。
我不敢想像,如果知道她交往中,我會崩潰到怎樣。
看照片已經滿足不了我,我決定採取進一步行動。
用「筱清」按下讚好,然後在底下留言。
「姊姊~我也想烤肉!」這裡說的姊姊當然是ella。
即使我不能參與其中,我也想得悉每個活動的詳細狀況。
社工這種生物大多都來者不拒,可能是職業病使然吧,但這種職業病對我來說確實是幫了大忙。
「哈哈!你在台灣哦,怎麼吃!」ella很快就回覆筱清。
「我來港的話姊姊會不會請我一起去?」我用筱清問。
「當然可以!人多才高興嘛!但你是真的要來嗎?」ella問。
「我是有這打算啦!但又怕人生路不熟…」
「哈!不會啦!香港人都很友善哦!你來,我介紹他們給你認識哦!」ella熱情地說。
難怪ella長得像只猩猩都那麼多朋友,這性格有點東西。
「好呀!我認真考慮一下!」
結束和ella這種虛假得要命的對話之後,登入自己的銀行帳戶。
這些日子以來在fiona那裡賺了不少錢,如果請筱清來,至以可以支撐到她半年至一年的開支。
就這樣決定了。
我在line上聯絡真的筱清,問她:
「要來香港嗎?」